【转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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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16〕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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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1. 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9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
2. 黄大豆1号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2元/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6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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