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6年4月2日至4月4日为清明节休市。根据各交易所关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经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一、自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公司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螺纹钢、热轧卷板、锡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公司标准调整为11%,螺纹钢、热轧卷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锡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2、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公司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3、其它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二、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三、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大商所的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为原标准;螺纹钢、热轧卷板、锡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不做恢复。
另外,2016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4月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星期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星期二)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由于节日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不利影响,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做好市场风险防范工作。
九州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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