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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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原油和20号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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