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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教育者

九州期货——期货投资者应知应会问答 开户

九州期货——期货投资者应知应会问答 开户

【概要描述】

九州期货——期货投资者应知应会问答 开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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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期货——期货投资者应知应会问答

开户

1.开户前如何鉴别期货公司是否合法?

答:投资者开户前应该查询该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或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网站进行资质查询。中国期货业协会对合法机构的信息公示中,列示了其官方网站;投资者在下载交易软件或浏览信息时,应当通过合法机构的官方网站,以防被非法网站钓鱼,造成信息泄露、密码盗取、上当受骗等损失。

2.开立期货账户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投资者开立期货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吗?

答: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开户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期货公司对照核实投资者本人的真实身份。

机构投资者开户时必须出具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期货公司对照核实代理人的真实身份。

4.哪些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答: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除上述单位和个人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2)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5.开立期货账户收费吗?

答:开立期货账户免费,进行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公司交手续费。

6.期货开户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答:(1)个人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现场两种方式申请开户。

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银行储蓄卡、互联网

开户准备好手机或电脑(含摄像头、耳机、麦克风)设备。                      

(2)机构客户只能现场书面申请开户。

需提供的材料:一名开户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开户代理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等开户所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期货结算账户信息;客户单位公章;公司章程。

(3)特殊机构客户只能现场书面申请开户。

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除机构客户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境外交易者统一开户业务操作规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7.投资者需配合期货公司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答:根据《反洗钱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期货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等级评估及分类管理、分析与报告客户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宣传等。

客户应当配合期货公司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非自然人客户还应按要求提供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证明(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基金合同、持有份额等)客户身份识别相关材料,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重要身份信息变更的,及时告知期货公司,并配合期货公司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重新识别。

8.不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会影响期货交易吗?

答:会。对于采取措施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期货公司不得为客户开立期货账户;已开立期货账户的,期货账户应当中止交易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必要时可终止业务关系。客户身份证件到期未在规定时间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期货公司会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止为客户提供服务(限制客户办理新业务、限制资金转出等);投资者拒绝期货公司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期货公司可以对投资者采取合理限制其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措施。

9.线上开户的时间和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交易日09:00-17:00(午间休息时间视公司情况而定),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互联网开户系统开户。

 

 
 


10.线下开户的一般流程是怎么样的?

 

11.个人投资者持户口本、驾照、护照或军官证可以开户吗?

答:不能。个人开户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开户手续。

境内大陆居民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开立期货账户。

除境内大陆居民外的个人投资者开户,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参考身份证明文件:(1)港、澳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台湾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2)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其中,所在国护照为必须提供的参考证件。(3)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

12.一个身份证是否可以开多个期货账户?

答:可以,一个身份证可以在不同期货公司分别开立期货账户,但在一家期货公司只能开立一个期货账户。

13.互联网开立商品期货账户成功后是否要点击二次开户?

答:二次开户主要是用于申请开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编码或未开立的其他商品交易所交易编码,如有需要可点击“二次开户”并按系统指引逐步操作,直至提交开户申请。

14.什么是一户一码?

答:一户一码即一个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投资者编码。无论在几家期货公司开户,只要开户资料是同一身份证或同一企业营业执照,那么该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拥有唯一一个交易编码。客户编码专码专用,不得借用,不得混码交易。

15.什么是居间人?是否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

答:期货居间人是指接受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订约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期货居间人并非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与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纳入期货公司劳动编制。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16.在开立期货账户前,投资者须先完成适当性测评。什么是适当性?

答:适当性就是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根据适当性制度,期货经营机构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投资者划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根据普通投资者填写的适当性测评问卷,按照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将其至少划分为五类: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基于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客户---产品”匹配意见,期货经营机构以此作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依据,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7.自然人申请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向期货公司申请认定为专业投资者:(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18.普通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期货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转化:(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19.什么是实控关系,投资者需要主动报备实控关系吗?

答:根据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的行为或者事实。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关系变更相关信息。

20.投资者不主动报实际控制关系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交易所违规处理相关规定,客户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或者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回避的,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等处罚,或同时合并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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