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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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由于近期郑商所各品种行情波动较大,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自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菜籽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玻璃期货合约(除FG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之外,以上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纯碱期货合约 (除SA2111、2112、2201之外,以上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九州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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